根据宁夏住建厅发布的通知,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升级、延续、增项、变更)资质时,不再提供下列5项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含增项、升级、延续、变更)资质,不再提供下列8项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原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
6.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
7.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技术工人的身份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程监理企业申报乙级及以下资质等级,不再提供下列5项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5.企业办公地点证明材料。
而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去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如果之后各省发布的材料精简清单和宁夏住建厅发布的清单类似的话,企业资质申办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确实是大大地简化了。